醫事人員未戴口罩執勤 高市祭出首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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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衛生局查獲有醫事人員未依規定戴口罩,開出首張罰單。(高市衛生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市衛生局查獲有醫事人員未依規定戴口罩,開出首張罰單。(高市衛生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市衛生局2日查獲,某醫院醫事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未依公告正確佩戴口罩,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並依同法第70條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這也是9月24日公告以來祭出的首張罰單。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高雄市政府公告自9月24日起進入醫療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以及大眾運輸(捷運、輕軌、公車、客運、渡輪、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車廂內及大眾運輸場站)內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否則將依法開罰。

衛生局指出,該案為民眾檢舉某醫院醫事人員未戴口罩,前往稽查查獲違規事實明確,該人員供稱沒戴口罩出於呼吸不順等個人因素,但說法還需進一步釐清。

高市衛生局公告因應新冠肺炎上述場所需戴口罩,否則將開罰。(高市衛生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市衛生局公告因應新冠肺炎上述場所需戴口罩,否則將開罰。(高市衛生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市衛生局公告因應新冠肺炎上述場所需戴口罩,否則將開罰。(高市衛生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市衛生局公告因應新冠肺炎上述場所需戴口罩,否則將開罰。(高市衛生局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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