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偽娘「南京紅姐」遭爆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還趁機拍片,引起各界譁然。對此,台灣律師劉韋廷指出,若類似事件發生在台灣,不僅加害者會觸犯多項法律,遭騙的受害者若涉及金錢交易,也可能面臨法律處分。

一名38歲的中國籍焦姓男子以「紅姐」為名,男扮女裝誘騙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並將過程錄影上傳販售。對此,台灣律師劉韋廷在臉書發文表示,若此類行為在台灣發生,加害者將面臨多項法律制裁。
劉韋廷解釋,加害者首先會觸犯妨害秘密罪,因私自錄下性行為影像侵犯他人隱私,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其次,將影片上傳網路販售的行為也觸犯了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物品罪,最高可處2年徒刑,若大量散布還會加重刑期。更嚴重的是,若加害者明知自己患有傳染病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導致感染,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3年徒刑並處以高額罰款。雖然以假冒身分騙取性行為不一定構成典型的詐欺罪,但法官在審判時可能將此列為加重情節。
至於遭騙的男性受害者,劉韋廷提醒,若查證有金錢交易行為,包含贈送物品等,都可能被認定為性交易對價,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情節輕者處以罰款,重者可能遭到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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