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從2016年投入台灣媒體市場,集團旗下有《鏡週刊》、《鏡電視》、《鏡文學》、《鏡報新聞網》等媒體品牌,不過今(2)日遭爆料,《精鏡傳媒》從避稅天堂開曼的紙上公司MMG(Mirror Media Group Inc.)接受超過2800萬美金,換算超過新台幣8.5億元,遭質疑集團收受海外不明資金。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日陷入「狗仔門」爭議,還被綠營質疑養狗仔資金來源,黃國昌今天在社群放上資料回擊指出,裴偉的精鏡傳媒從紙上公司被「挹注」了超過2800萬美金,以今天的利率換算,超過8.5億新台幣。

黃國昌還附上精鏡傳媒跟裴偉的印章,也有MMG負責人Peir, Woei的簽名。請問裴偉,還敢繼續說謊嗎?照鏡週刊的邏輯,這些來自海外紙上公司的「挹注」,有沒有港資的疑慮?有沒有中資的疑慮?民進黨政府要不要好好查查?
黃國昌嘲諷,為什麼裴偉跟鏡週刊一點都不擔心,「因為已經緊緊抱著賴清德和潘孟安的大腿,有民進黨罩著,雙標早已是日常,鬥爭政敵才是真正目的!」
精鏡傳媒回應聲明如下:
對台灣民眾黨立法院總召黃國昌委員114年10月1日於立法院受訪發表之內容及10月2日臉書貼文,本刊回應:一、請黃國昌委員尊重記者的提問,針對問題回答,不要屢屢使用反問問題的方式規避媒體的監督。
二、上報陳姓記者雖曾報導過鏡週刊資金,但上報陳姓記者係因撰寫另一篇有關職籃高雄鋼鐵人領隊的報導而遭到不法人士報復,與鏡週刊完全無關,不僅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1487號刑事判決內容可佐證,當時多家媒體亦有相關報導。
三、黃國昌委員在受訪時,刻意「竹篙湊菜刀」將之混為一談,表達撰寫有關鏡週刊的報導會遭到報復的負面印象,不僅與實際情況不符,又企圖以鏡週刊營運狀況等議題規避記者的提問,實不足取。
四、黃國昌委員具有專業法律的素養,在受訪時亦表示非常欣賞上報陳記者,第一時間就派人去新北地檢署了解狀況及深入追查,因此不可能不知道上報陳記者為何被不法人士報復。很遺憾黃國昌委員卻在公開場合發表前揭不實言論、足以證明其發言具有真實惡意,對鏡週刊的名譽造成貶損,黃國昌委員若未澄清道歉,本刊將依法提出告訴。
五、經查上報2022年08月31日報導的部分內容係根據2021年度精鏡傳媒公司的財報而來、而精鏡傳媒公司的財報都經過會計師查核後完成簽證。這些資金調動已詳實記載在財報上並發給各股東,到了黃國昌委員臉書竟成為「來源不明的海外資金」!請不要拿三年前已經報導過的新聞來規避你應該要馬上回答的問題!本刊也想問黃國昌委員,請問你敢公布凱思國際公司的財報嗎?
六、至於黃委員2日在臉書以本刊今年5月郭智輝相關報導舉例,此舉無疑是將媒體監督政府的天職,與他身為政治人物組狗仔集團政治偵防、遂行個人政治利益的行為混為一談,企圖迴避監督、轉移焦點。本刊5月出刊「郭智輝圖利崇越」系列報導後,當時本刊即已發布聲明完整解釋來龍去脈(見: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507edi014),此報導係出自本刊文字及攝影記者採訪所得,亦有讀者提供的經濟部邀請函、相關照片為憑,另透過交叉查證揭露郭智輝及其妻兒與崇越集團之間的持股、任職及相關利害關係狀況,報導皆有所本,且郭智輝時任財經內閣要員,本應以更高標準檢視與其關係密切集團有無利益衝突,此乃媒體身為第四權的天職。《鏡週刊》創刊以來對於監督政治人物不分顏色,檢驗藍綠白政治人物皆標準一致,即「看證據說話」,歷年來相關報導皆可佐證,相較於黃委員長期一再污衊、抹黑本刊為綠媒,該系列報導恰恰證明,本刊對執政黨政府亦是同等檢驗標準,黃委員臉書所言無疑自我打臉。
七、包括本刊在內的媒體基於公共利益職並經由獨立新聞作業及判斷完成報導,此與黃委員身為政治人物,現職更是立委兼政黨黨主席,卻涉多年指揮在職特定記者籌組狗仔、針對政敵進行政治偵防、政媒兩棲謀取個人政治利益的行為,本質完全不同,不僅殘害新聞自由,更陷第一線記者於不義而遭提告《背信罪》,無怪乎近日網友紛紛朝聖黃委員2021年9月12日的臉書貼文,當時黃委員大義凜然說道:「一旦攻守易位、掌握權力之後,過去曾經高舉的理想,可以隨時棄若敝屣。而這種背棄原則的墮落,也成為敵對陣營重返政媒合一的最佳擋箭牌『你可以,我為何不行?』」如今這番話將成為他自己最殘忍的照妖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