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國民健康署12日宣布,核准一家美國菸商的8項菸草柱產品及3款組合元件,可於10月11日正式上市。此決定引發爭議,因國健署官員於10日受訪時曾否認將核發上市許可,但僅隔2天便宣布核可,民間團體強烈質疑其決策過程的合法性。

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衛福部已邀集毒理學、臨床藥理、成癮及公衛等領域專家進行逐案審查。7月底完成審查後,共有2家業者、14項產品獲得「有條件通過」。經評估業者提交的最後文件後,一家美國菸品業者獲准上市8項菸草柱及3款組合元件,另一家業者的6項產品仍在最終評估程序中。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本次核可的8項菸草柱中,僅有1種為原味,其餘皆為加味產品。她強調,菸防法修法時,國健署稱希望立法院透過法律授權國健署禁止加味菸品,因此菸害防制法第10條明確規定「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衛福部此舉已明顯違反法規。

林清麗進一步批評,網路瘋傳國健署放行加熱菸,官方出面澄清為誤傳,卻在2天後大翻盤,簡直是欺騙大眾,加味加熱菸對年輕族群吸引力高,威脅健康,衛福部違法闖關通過的行為,民間團體與家長團體均感到無力,監察院是時候發揮功能,主動啟動調查。
此外,林清麗也質疑獲准上市的「IQOS」產品,其中文翻譯「我戒除紙菸」可能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因該法明文禁止使用可能誤導民眾認為吸菸危害輕微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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