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學博士班學生「阿國」(化名)跟學妹說「應該不會喜歡上你」,卻又想和學妹發生親密關係,學妹不想當砲友而拒絕,阿國竟然硬上,事後還買避孕藥要求學妹當場服用,造成學妹身心受創,罹患憂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阿國不僅遭學校退學,更遭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確定,民事方面則要賠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計102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阿國是小如所讀班級的助教,104學年度開始,升大四的小如想要考該校研究所,朝阿國所研究的同一學科發展,與他有密切往來。
聯合報報導,阿國表示「我應該不會喜歡上你」,小如也明確回應不想成為毫無感情基礎性伴侶(即俗稱砲友),但105年5月27日,阿國邀小如逛夜市,再到他的租屋處看影片,趁機毛手毛腳;小如拒絕後,阿國仍以按摩為由,將她抱至床上性侵得逞。
過程中小如掙扎抓破保險套,阿國怕她懷孕,事後兩人一起到藥局購買事後避孕藥及營養品,並讓她當場服用。小如深感受辱,隔天至醫院驗傷、報案。被侵害後小如罹患「適應性障礙合併憂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屢有輕生自殘之行為及念頭。
判決書指出,阿國性交得逞後去買避孕藥給被害人當場服下,欲避免後患發生(避免她懷孕),未有一絲猶豫。此舉對她創傷與打擊甚大,被迫退學,雙方迄今未達成和解,未獲取諒解,因此判刑3年。損害賠償方面,被害人有理由請求賠償醫療費用1萬5578元、就醫交通費6760元、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共計102萬23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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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