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為杜絕非洲豬瘟防疫漏洞,率先全國禁止廚餘養豬,縣府稽查小組7日前往西螺鎮進行聯合稽查,強調養豬場若收集大型餐廳廚餘養豬,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處以300萬元罰款,呼籲大家不要心存僥倖。
雲林縣長張麗善上任後針對非洲豬瘟防疫,宣布全縣禁止廚餘養豬,並由縣府農業處、環保局、防疫所組成稽查小組,7日前往西螺地區稽查,養豬戶表示豬隻改吃飼料導致成本增加,希望相關單位擬定配套補助措施。
雲林防疫所技正鄭安國表示,第1輪廚餘養豬聯合稽查在去年12月底結束,共稽查93家養豬場,其中沒有蒸煮設備的有25家,但扣除中央蒸煮與吃豆渣的20家,實際未具設備者有5家,已列為第2波輔導高風險對象。
張麗善指出,目前已規畫全縣家戶與餐廳每天所產生廚餘,由鄉鎮市清潔隊或廢棄物清理業者送往虎尾清潔隊瀝乾製作堆肥,或送到化製廠做成「肉骨粉」,再交由南亞有機資源回收廠製成有機肥,推動廚餘循環經濟再利用。
張麗善說,針對轄內廚餘養豬業者,縣府將提供飼料差額補貼及自願性退場補助方案。若養豬場違規收集家戶廚餘養豬,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收集大型餐廳廚餘養豬,更會被處最高300萬元罰款。
張麗善呼籲所有相關業者、農民與消費者要站在同一陣線,記取當年口蹄疫情重創台灣養豬產業的教訓,全民一起來防止非洲豬瘟入侵,讓養豬王國屹立不搖。
中時 張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