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教學紫微斗數的王姓男子出軌年長他12歲的68歲鄭姓女學生,2人經常出入飯店,因帳單地址遭妻子懷疑外遇提告求償。法院審理時,王男辯稱因女學生較為年長是出於善意攙扶並無出軌,但遭妻子出示照片打臉,判賠40萬元。
已婚王姓男子出軌68歲女子,經常共同出入飯店辯稱「攙扶她並免跌倒」2人遭判賠40萬元。(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的妻子在去年2月開始丈夫常常不接電話,且從他信用卡帳單地址發現,丈夫所告知行蹤地點與消費地點不符,後來發現他出軌女學生,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時,王男辯稱與女學生僅師生情誼,因為她年事已高,所以才會攙扶她並免跌倒,並非有婚外情。但法官勘驗王妻提供照片發現,鄭女可自己行走,王男辯詞不可採,且王男已婚卻不避嫌與女學生互動親密,足以破壞王妻婚姻圓滿狀態與幸福,量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判2人須賠償王妻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