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因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遭檢方起訴,羈押42天後,案件移審士林地方法院。法院29日下午召開接押庭,認定全案偵查已終結、相關證據均已保全,裁定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案件源於孫安佐5月14日在Instagram發布一段影片,內容為他在北投河堤操作自製噴火裝置,火焰猛烈噴射引發外界關注。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於5月16日前往住處搜索,查扣噴火裝置、槍枝、模擬槍及相關零件等物品。
檢警將查扣槍枝送驗後,鑑定確認其中一把具有殺傷力,士林地檢署因此認定孫安佐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隨後移送士林地院審理。
據了解,孫安佐原定當天拍攝多支搞笑短影音,內容涵蓋街訪、美國與台灣校園文化及當兵話題等,但臨時改拍測試噴火裝置影片,最終引發檢警介入偵辦。法院審酌羈押必要性已降低,認為可透過交保及限制措施確保後續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因此准予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