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叫屈:硼明年開始申報 中市府嗆:超標就是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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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標就是超標!台中市環保局7日反擊台電,9月查獲中火放流水「硼」嚴重超標24倍,大動作開記者會,宣示「不排除重罰最高2000萬元,或者勒令停工。」台電質疑,「硼」明年才納入檢測申報項目,環保局在廢水處理廠未完成前檢測,對此刻意作法深感遺憾。環保局長吳志超說,環保署2017年12月25日就將「硼」列入放流水標準項目,反嗆台電「不要將申報項目與排放標準搞混了!」

台中市府今日舉行記者會,說明中火放流水「硼」違規超標24倍,不排除重罰最高2000萬元,或勒令停工。

台電表示,「硼」今年才公告納入發電廠須檢測的新增項目,明年開始申報,廢水處理廠預定今年底完工運轉,環保局明知新增申報項目之規定尚未開始施行,廢水處理廠亦尚未完工,選在9月19日至中火取水樣,檢測結果超標本即無法避免,台電對此刻意作法深感遺憾。

對此,吳志超嚴正駁斥,根據環保署106年12月25日發佈施行的放流水標準,發電廠放流水若含有汙染物「硼」,自發佈施行日起,就應符合5毫克/公升的標準值,台電的說法不知道是「刻意規避還是真的不清楚?」無論如何,超標就是超標!

此外,台電稱今年5月9日已提報「硝酸鹽氮」改善計畫書,有納入「硼」改善計畫,環保局強調,中火先前放流水是「硝酸鹽氮」未符合標準,改善計畫書內容針對「硝酸鹽氮」,且須於90天內完成改善,90天改善工作內容並未提及「除硼處理工程」,台電所謂環保局刻意在「硼」改善期間採樣檢測的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

「環保局今年1至9月針對中火三處排放口隨機檢測水質15次,就查獲5次不符標準,已屬重大違規」,環保局10月5日已行文台電依法提出陳述意見,台電須10月21日前作出陳述,若未具正當理由,市府將依違規情節處分,最高重罰2000萬元,或者勒令停工,預計10月底做出裁決。

對違規排放汙水被市府抓包,台電坦誠表示「抱歉!」但強調,水汙方面,台電為因應政府加嚴放流水標準,規畫於中火新建廢水處理廠,4月硝酸鹽氮超標問題發生後立即採取減產、製成調整等短期作為,9月底完成「除硝酸鹽氮處理工程」,長期有賴年底廢水處理廠新建完成,一舉提升廢水處理能力並符合放流水加嚴準。

中時 盧金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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