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疫隔離男四處趴趴走 警找回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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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39歲黃姓男子,因1月曾到訪武漢返台,依照武漢肺炎防疫相關規定得居家檢疫,他卻在4日上午,逕自從桃園住家跑到林口去聲稱要訪友,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接獲通報,在下午4時許找到該男子並要求立刻返回隔離住所,此為桃園首例違反隔離列管案件,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衛生局從重裁罰。

警方表示,在4日下午3時54分接獲防疫中心訊息通報,指應居家隔離的黃姓民眾的防疫手機,疑似於上11時19分出現訊號異常,員警前往該民眾住家查看,發現中午12時時38分逕自離家,調閱大樓監視器及手機定位追查他的行蹤,最後發現他跑到林口區,而黃男聲稱有重要公事要去訪友,最後在下午4時39分回到隔離家中。

警方表示,目前以智慧型手機建構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如果居家隔離列管人員逕自離家,手機將發報訊息異常,但系統實際使用上,發現會有誤報及遲報等問題,誤報部分警方可到場確認排除,惟遲報部分將透過市警局向NCC反映排除技術障礙。

桃園市衛生局也呼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違者可處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另依第43條、第67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於機關的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如果有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中時 呂筱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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