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年空軍F-16戰機在新北市五分山失事,飛官吳彥霆不幸殉職,監察院認為此事故為「人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參謀長區劍飛上校等5人,對吳兩度請求爬升未准致戰機撞山,通過彈劾,公懲會懲戒3人、2人不受懲戒。
公懲會判決,史青年、賴文生、盧易舜受命引導萬安演習假想敵機,但任務前輕忽任務整備,未查看要旨命令,誤認以海平面以上2000呎飛行到龜山島再爬高可行,史、賴降2級改敘,盧降1級,莊春源、區劍飛不受懲戒。
監院調查指出,前年6月4日F-16戰機在萬安演習中,計畫對基隆港模擬攻擊後,立即轉向東方脫離爬高,返回花蓮基地,但攔管官史青年考量該航向有核四限航區,經徵得當時戰協官賴文生、攔管長盧易舜同意後,臨時將航向改為東南方,但誤認前方無地障。
監院調查報告發現,民航局航管人員劃設管制空域時,誤將演習空域座標輸錯,造成圖資錯誤,空中聯絡官莊春源查核時未發現,錯失改正圖資機會,造成任務機航向基隆港過程,不斷被航管要求向東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