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做出決議指,「本黨從政黨員陳昭姿,於中華民國第十一屆立法院院長選舉時,因選票遭印泥汚染造成廢票與否案。經本黨第三屆第二次臨時中央評議委員會於113年2月6曰,決議通過予以停止本黨中央委員職權兩個月,即刻生效。」
中評會主任委員李偉華表示,「中評會於今日會議中,聽取陳昭姿委員說明當天選票髒汙情形,以及聽取在場監票人林國成委員陳述後,與會中央評議委員投票決議,認為陳昭姿並無跑票故意,非屬刻意違反黨紀,但因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選票髒污,而遭選票有效與否產生爭議,仍屬未能如實貫徹黨的意志,依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條規定,給予以上處分,以儆效尤。」
另,中評會通過附帶決議,請本黨立法院黨團,於兩個月內將黨團行為準則送至中評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