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鬼遮眼!檢舉機車險撞人疑遭吃案 警方籲提供原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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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生一起民眾怒噴檢舉遭吃案的風波,有民眾透過「交通違規系統檢舉」,直指一輛機車不禮讓行人並提供影像,警方第一時間的回覆與民眾的意見落差甚大,對此新莊分局今(16日)再度回應此事。

民眾提供警方的影片截圖畫面。(圖/翻攝Threads)

整起事件始於今年(114年)1月2日,有名男子直擊一輛機車未禮讓行人直衝過斑馬線,錄下影片後向警方檢舉,最後得到「經放大後無法辨識車牌」的回應,他於是將影片照片跟警方的回應貼到社群軟體上,引來網友一片質疑警方的罵聲。

民眾檢舉此案時,警方第一次的回覆。(圖/翻攝Threads)

《中天新聞網》記者詢問新莊分局,警方對此再次做出回覆,表示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於今年(114年)1月2日上午8點左左右,有輛機車於上述地點,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當時回復因影像顯示車輛號牌模糊,無法清晰辨識,認定不舉發為宜,檢舉人對此認定不服,於社群軟體上發文,經查本分局先前回覆的內容,經檢視舉證檔案認定違規車輛車牌經放大後模糊無法完整辨識,認定以不舉發為宜。

新莊分局指出,如民眾對於所檢舉交通違規不舉發有疑義,得透過電子信箱、分局長信箱、1999市府等陳情管道再次補充具體說明或送原始檔案再次反映,本分局交通組會就新事證再次進行複查妥處。

不過稍後警方也補充,經複查民眾所提供檢舉影像畫面,違規車輛車牌經放大後確實模糊無法完整辨識,故無法據以做為違規證明資料送達被舉發人,如民眾能提供原始檔案可供清楚辨識車牌,「將重新認定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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