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哈爾濱有一名劉姓男子,想和自己的情婦楊姓女子見面,但被對方以「生理期來」為由拒絕。沒想到劉男疑心病大作,竟持斧頭翻牆進楊女家中,朝情敵砍了10幾刀,結果不但1刀都沒砍中,還因破壞楊女家中玻璃,遭法院判罰得先賠800元人民幣(約3500元新台幣)。

陸媒《瀟湘晨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24日晚上,劉男小酌後想到楊女住所共度春宵,但被對方以「生理期來」為由拒絕。劉男懷疑楊女可能和前男友舊愛復燃,於是持斧頭翻牆進楊女住處,並怒吼:「我今天一定要砍死他!」
據了解,楊女與前男友韓姓男子在此案發生前1個月分手。後來楊女便在網路上認識了劉男,2人也隨即墜入愛河,然而劉男始終懷疑楊女與韓男藕斷絲連。
案發當天,劉男持著斧頭搭車到楊女住處,而韓男得知劉男想要砍他,擔心會傷及家人,於是趕到楊女家想當面與劉男對峙。沒想到劉男揮了10幾刀,結果不但一刀都沒有砍中,斧頭還被韓男奪下。

劉男眼見沒傷到人,便惱羞成怒重新拾起被韓男丟在一旁的斧頭,砸碎楊女家中的玻璃、鏡子,之後逃離現場。劉男逃走後沒多久,就被警方逮捕,並以「故意殺人」之名被起訴。
近日,此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法院考慮到雙方先前已達成和解,故判劉男3年徒刑,不過在服刑前,他還需要先支付800人民幣,賠償女方玻璃和家具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