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猶如都更特快車,整合、開發時程大幅縮減,使開發商爭先恐後申請,雙北市危老申請件數就佔全國8成,不過,有建商指出,儘管申請危老案誘因大幅提高,但條例仍有不足,加上有建蔽率、容積率上限等問題,呼籲政府應放寬法規,針對改建者,解除容積限制,提升改建誘因。
僑蓮建設總經理李勇志表示,危老條例實施已屆滿2年,讓符合標準的老舊危險建物可以加速更新,猶如都更特快車,但站在居住安全角度考量,危老條例仍有改進空間,尤其應針對地區別的不同,因地制宜進行橫向調整。
李勇志指出,危老條例不似都更有最小基地面積限制,雖然對促進建物翻新有正面效應,但因各地方縣市地方法規不同,使建蔽率、容積率都有所差異,另一方面,小基地危老案,在有限的面積下,改建後難以取得原有一坪換一坪的條件,開發商也難以從中衡量收益,須與鄰地整合才有利潤可賺,但卻因此大幅拉長開發時程,於地主和改建者都不利。
此外,李勇志舉例,新北市板橋區的房價與桃園市蛋白區的房價差距很大,但以危老更新案件來看,土地屬於地主提供,參與的建設公司負責建築成本,但因為房價的差異,在桃園市蛋白區的危老案件,建商受限建築成本及房價,回饋地主的空間自然不大,這也會影響都市核心區以外的危老都更案件成功的原因。 危老條例需要地方縣市政府積極配合及推動,李勇志呼籲政府,應針對改建者,提供建蔽率解除,亦或容積額外獎勵,才能有效落實都更。以新北市政府為例,修訂「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針對20公尺以上主要幹道兩側,基地規模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的建案,最高可加給基準容積20%」,讓地主與建築業者都有意願一起推動都市更新的老舊房屋重建案。
僑蓮建設位於板橋區江翠段的都更案,前後整合超過30年,基地面積905坪,之後改申請危老案僅1年時間就整合完成,且又為首件符合新北都更「第二箭」的要件「主幹道容積加給」危老案,使基準容積加給20%,基準容積從原本300%提高至360%,另加上危老條例獲得38%容積獎勵,核定總容積可達496%,未來將興建地上34層、地下6層、總戶數262戶的住宅大樓。
(文章出自富比士地產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