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議員賴素如涉雙子星開發案收賄 更一審改判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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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子星大樓開發弊案,台北地院認定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索賄1500萬元、收受100萬元賄款,在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公司,將她判刑10年,高院改判刑9年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改判7年6月。可上訴。

賴素如被訴隱匿寄藏貪汙所得、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部分,一二審都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她無罪,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與刑事妥速審判決法要件不符,駁回確定;另外,太極雙星團隊金主程宏道,二審依行賄罪將他判刑8月,因未上訴已告確定。

賴被控在雙子星大樓開發弊案索賄,並約定分100萬、300萬、600萬元3階段給付,白手套彭建銘依約先給付100萬元給她後,賴在議會提案通過開發案,但市議會臨時大會議決將附加但書刪除,因此業者沒有給付餘款,賴女後來也將百萬賄款退還。

台北地院認定賴素如索賄1500萬元,將她重判10年,高院認定彭建銘從未表示賴素如要求將1000萬元賄賂提高至1500萬元,因沒有監聽譯文外的補強證據證明,改認定賴期約1000萬元、收賄100萬元,依公務員對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將她判刑9年、褫奪公權9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彭建銘「一手在胸前比一圓弧形、另一手以手勢比1」等動作,賴女以「微笑」表示同意,因而達成期約賄賂的合意,但為何賴女只憑手勢就知悉彭向她行賄,且只以微笑表示同意,這些疑點高院尚未釐清,將有罪判決撤銷發回。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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