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推動數位身分證,應保留無晶片身分證、修法立法、成立獨立隱私保護專責機關。內政部表示,為使各界安心,換證初期將選定部分縣市小規模試行約半年,並辦理賞金獵人競賽,確保資安無虞後,再進行全面換證。
內政部表示,數位身分證之推動戶籍法已有授權,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並在合憲合法原則上,強化資安及個資保護工作。
內政部表示,全面換發New eID有戶籍法第52條及第59條之授權,且對於不願使用晶片身分證者,可提供國民身分證晶片資料證明書(具浮水印、騎縫章及檢查號碼供查驗資料內容有無被竄改,同現行電子戶籍謄本)以作為渠等身分證明使用。晶片內亦可選擇不寫入自然人憑證,符合不使用晶片身分證之需求,充分保障民眾資訊自主權,符合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
內政部表示,國民身分證為國內各公、私部門識別身分的重要文件,材質、內容、格式宜統一,不宜有不同版本以避免混淆,如採晶片與無晶片雙版本併存會增加辨識困擾,且投入雙重資源將造成浪費;依過去慣例,全面換證結束後即不存在有2種以上版本的國民身分證。
內政部最後表示,做好資安與個資保護,一向是推動數位身分證最高原則,為使各界安心,換證初期將選定部分縣市,由民眾自願申請數位身分證進行小規模試行約半年,並辦理賞金獵人競賽,開放民間測試,確保資安無虞後,再進行全面換證。
中時 張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