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今天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意圖營利賭博等罪,起訴主嫌陳志等62人、13家公司,緩起訴24人、不起訴1人、通緝3人,並對陳志求處法定最高刑度。

檢察官預計稍晚將羈押中的在台主嫌王昱棠、辜淑雯等9名被告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美國聯邦檢察官去年10月8日起訴陳志等人。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15日主動分案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已展開多波搜索行動,聲押禁見王昱棠等9人獲准。

北檢在偵查階段強力清查犯罪所得流向,查扣太子集團名下不動產、名車等,扣押物價值總計逾新台幣55億元。北檢2日囑託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辦理變價查扣的拍賣33輛名車,目前已成功拍出24輛,單日拍定總金額高達4億3662萬元。(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