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北市陳姓男子常到女友家過夜,某次女友拿男友手機追劇,意外發現媽媽遭男友性侵的影片,氣得告上法院,高院民事判陳男賠60萬元,刑事部分仍在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小花交往10年,常常到女方家過夜,因此熟知小花媽媽睡覺習慣,需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睡。2018年9月7日凌晨,陳男將小花灌醉後,不顧家中還有3名小孩,溜到小花媽媽房中侵犯得逞,還錄下影片。
後來小花想要追劇,向陳男借手機來使用,竟意外發現媽媽遭性侵的影片,氣得不斷爆粗口質問陳男,「你知道我媽喝酒,我媽吃藥,所以你敢這麼做,對我來講骯髒,對你來講刺激的事,對吧?對吧?陳先生,講話。你承認了嗎?你承認你做的這些事嗎?」
陳男見東窗發事發才坦承「用手指弄她」,小花心碎大罵:「你弄的人是誰?是我媽!」、「你愛的是不是我媽媽?」、「這種事你怎麼做得出來?」小花媽媽坦承知情,其實小兒子早就已經提醒過,她也曾在半睡半醒之間,聽見陳男開門的聲音,而且不只性侵一次,但怕女兒異樣眼光,不敢說出口。
小花媽媽對陳男提告性侵時,陳男還辯稱小花提供的錄音檔聲音很小,懷疑是別人的聲音,反控小花找人誣陷他,法官見他毫無悔意,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民事一審判賠100萬元。
事後小花與陳男分手,陳男不服繼續上訴,刑事部分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審理後,判陳男須賠60萬元,超過部分的賠償判決、假執行宣告裁判都廢棄,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