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就讀世新大學的陳姓男學生痴纏追求石姓學妹遭拒,他趁學妹上課在教室前拿水果刀刺殺她3刀,所幸助教大聲喝斥制止,學妹及時送醫才倖於死;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將他判刑5年半,但高院認為量刑太輕改判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陳姓男大生因長期追求石姓大二學妹不成,2017年12月11日上午,在世新舍我樓301教室外找學妹談判,雙方發生爭吵,陳拿出預藏水果刀,朝石女右頸等處連刺3刀,經助教制止後,他才將刀子丟在地上,石姓女學生經送醫救回一命。
北院將陳男判刑5年6月,但高院認為他在校園內行凶危害非輕,且犯後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先行給付部分賠償,北院量刑過輕,因此加重改判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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