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兩名小孩的單親爸爸邱姓男子,前年在臉書社群網站認識國中剛畢業的少女,竟要求年僅15歲的少女拍攝裸露影像,並發生性關係,且變態持鋼條放進對方的肛門,造成少女身心受創,刑事部分邱男已判刑1年6月;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邱不法侵害少女的身體、貞操權,和少女父母的名譽權和監護權,判邱要賠償精神慰撫金、醫藥費共74萬9634元。
判決指出,邱男在2017年6月透過臉書社群網站結識被害少女後,持續要求對方拍攝裸露性器官的照片、影片供他觀賞,少女除用通訊軟體傳送,還和邱男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邱還拿鋼條放進少女的肛門。前年6月底,少女的父母發現異樣報警處理,讓邱接受法律制裁。少女事後也因身心受創持續接受治療。
中時 王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