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緊荷包!3/31起「不讓行人」汽機車罰3千6 天眼增設還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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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3月底開始,未禮讓行人的汽機車得小心了!交通部目前已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法程序,目的為提醒汽機車駕駛在路口禮讓行人,以及行經無號誌路口時要依標誌、標線停車再開,從3月31日開始提高相關罰金至3600元,而科技執法的設備設置點,也將從目前的的265處路口再增加數量。

3月31日起,車輛不禮讓行人統一開罰3600元。(圖/交通大隊提供)

據交通部資料,舉凡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禁止行人穿越路段除外),小型車與大型車從2000元、2800元2種罰金金額,統一為裁罰3600元,機車則維持原來的1200元。

至於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以及轉彎時(禁止行人穿越路段除外)未禮讓帶手杖或導盲犬的視障者通過,小型車從3600元提高至4800元、大型車從4500元提高到7200元,機車則維持2400元。

而這次修法也將「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行駛」的罰鍰金額提高,修法後機車提高至1200元、小型車1500元、大型車1800元,至於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像是遇到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法規修正後機車提高為1200元、小型車1500元、大型車1800元。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指出,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月、2月共取締1萬3069件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時,不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的違規案件,較去年同期7639件增加5430件,增幅達百分之71,後續將持續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加強執法,警政署也持續透過科技執法方式,增加取締違規量能,目前已有265處設有科技執法設備,後續地方政府、交通部道安會都會持續編列、補助經費來增加設備。

此外也多了一個可供民眾「發揮」的項目,除了透過警察人工取締之外,不停讓行人是可供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民眾有檢舉警察機關都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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