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一名劉姓員警,在清槍過程中疑手滑,竟導致槍枝掉至地上,造成槍身毀損破裂,警方調查後,除將劉姓員警記申誡處分,並將本案做成案例教育。八德分局對員警祭出處分,引起前警大副教授葉毓蘭不滿,指清槍手滑掉地要記申誡?槍枝掉地裂開,應要供應商改善,更要桃園市警局踹共!
在葉毓蘭發難聲討之下,八德分局佛心來了做出髮夾彎,八德分局行政組長李士衡表示,有關清槍不慎造成槍支損壞乙節,於獲悉本案第一時間,考量警察同仁對警用裝備之保管維護確有職責,為提升同仁裝備使用保管之謹慎意識,故擬對外聲明相關行政責任之規定。
然事涉員警權益,經詳細調查瞭解後,該同仁確因天熱手汗,不慎掉落致生損壞,非因疏忽輕慢,情有可原,目前該分局已決定不予懲處,惟仍應利用各種集會加強教育訓練。
警政署從去年開始,陸續配發德國Walther PPQ M2手槍,取代以往使用的史密斯威爾森90手槍,但因新的配槍沒有彈夾保險,加上部分員警不熟悉新槍操作,各地警局都傳出清槍不慎的意外,甚至有警友會出資購買清槍桶,保障員警在清槍時安全,以免擦槍走火害了同袍。
昨網路流傳八德派出所這起清槍意外,八德派出所所長在網路回應指出,經查該分局八德派出所劉姓警員擔服9月5日18時值班勤務,惟於17時50分55秒時,劉員因為執行領用空槍清槍程序時,手滑不慎導致槍枝掉至地上造成槍身毀損。(當時有值日蔡姓巡佐在旁監督)
經查本案為單純的劉員個人疏失,該分局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表第4條第11款對裝備器材、槍械使用不當予以申誡處分。
另該分局除依規定將損壞槍身報修外,另並將本案做案例教育,除貫澈同仁愛惜裝備之觀念,對於同仁在領還、清槍過程時,將再加強訓練,俾避免槍枝毀損。
不過,一直挺基層員警的葉毓蘭在得知此事後,在臉書發文說:沒搞錯吧?清槍手滑掉地要記申誡?她認為,槍身掉地就裂開,表示材質太差,應該要求供應商改善,否則未來警察在執行逮捕罪犯時若遇到匪徒頑抗,這把槍恐怕還會惹禍!
她更痛批不該懲處亂記申誡,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及八德分局該給個說法!讓不少網友也說,槍掉地就裂開,應該是品質的問題,怎麼會處分同仁,甚至直指比兒子的玩具槍還不如,更說處分員警是柿子挑軟的吃,也讓八德分局做出改變。
中時 蕭承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