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兒不合 老翁竟教唆友人上網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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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施姓老翁被控與女兒有關係不睦有嫌隙,而將女兒涉嫌提供資料給友人,讓他們上臉書發文爆料,指女兒「逼迫自己的親爸爸至租屋處居住」,還痛罵「比畜生都不如的敗類」;高等法院今天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施姓男子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施男被控涉嫌在民國105年12月,先後向陳姓及林姓友人抱怨自己的女兒不孝後,並提供女兒的資料給他們,讓他們上網臉書社團發文爆料。陳姓及林姓友人先後在臉書社團發文,指施男的女兒「逼迫自己的親爸爸至租屋處居住」更痛罵她「比畜生都不如的敗類」等語,施男因此吃上官司。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教唆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分別判處施男4月、3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施男在審理時就上開事實坦承不諱,犯後態度與原審審理時已有不同。兼衡施姓男子與女兒屬人倫至親,他的犯罪動機、目的,是不滿女兒處理家庭事務的態度,以及考量被告目前仰賴友人夫婦照顧及老人年金收入支應開銷、原判決對施男與2名友人均量處同樣之刑並非妥適等情況,因此改判施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本案在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得上訴,加重誹謗部分則不得上訴。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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