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蔣得立錄取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計畫的風波持續,綠營質疑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對此,法務部廉政署表示,依規定須據實揭露身分,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而豁免。

法務部廉政署說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開公平的補助,公職人員的關係人可以申請並獲得補助,但前提是依同法條第2項規定,申請補助對象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讓社會公眾知悉並判斷是否屬於受監督機關的補助範疇。
另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申請時必須明確揭露「公職人員姓名、服務之機關及職稱」,以及關係人與該公職人員之具體關係,主管機關更設計有標準範本,提供(A.事前揭露)、(B.事後公開)」。
廉政署強調,公職人員本人是否親自參與該項補助案件的審查程序,與法律規定的身分揭露義務並無關聯,縱使公職人員未曾插手審核,依舊不影響身分關係揭露的義務,也就是關係人依舊負有完整揭露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