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培睿/綜合報導
針對旅行社組團赴陸的禁團令,觀光署回應稱,禁團令是依據「發展觀光條例」以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辦理。藍委翁曉玲痛批,觀光署強詞奪理、硬拗,實在很不可取。
翁曉玲今天(18日)凌晨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團客會損害國家利益?難道散客就不會?觀光署強詞奪理,誤用法律,硬拗態度,實不可取!」
翁曉玲指出,觀光署說自己是依法監督與管理旅行業暫停組團赴陸旅遊,沒想到依的竟是「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但是,引用這樣的法源,豈不是在說旅遊業者組團去大陸就是在損害國家利益?但他們究竟是損害何種國家利益?觀光署應說明白。
翁曉玲說,若按照觀光署的邏輯,每天載一堆人飛去大陸的長榮、華航等航空業者是不是也在損害國家利益之列?與大陸通航及貿易都是在損害國家利益好了,真的是可笑至極。觀光署不斷強調,兩岸恢復健康有序的交流一直是政府的立場,但同時又說交流會損害國家利益,莫名其妙地找各種不合理的理由阻止組團赴陸。照民進黨這邏輯,兩岸經貿交流應全面禁止,何必給業界和人民戴上損害國家利益的大帽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