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泰國前進黨黨魁皮塔在13日的國會總理選舉中失利,國會今天再度表決。但有人主張皮塔不能被二度提名,國會先就此表決,過半數議員反對皮塔被二度提名,皮塔確定無法競逐總理大位。
泰國總理候選人皮塔。(圖/美聯社)
泰國在5月14日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500個眾議員席次中,400個是區域眾議員,100個是政黨名單不分區眾議員。選舉委員會6月19日公布正式議員名單,前進黨(Move Forward)拿下151席成為國會最大黨,為泰黨(Pheu Thai)拿下141席成為第二大黨。
前進黨和為泰黨以及其他6個小黨組成8黨聯盟,推前進黨黨魁及眾議員皮塔(Pita Limjaroenrat)為總理候選人。
為泰黨黨魁春楠(Cholnan Srikaew)在13日的國會參眾兩院會議中提名皮塔為總理候選人,由於沒有其他政黨提名候選人,皮塔成為唯一人選。
但總理候選人必須有參眾兩院750席過半數,也就是376席支持,8黨聯盟的席次共312席,離376席仍有一段距離,而參議院250席幾乎為親軍方勢力,前進黨主張的改革軍隊和修改俗稱冒犯君主罪(Lese Majaste)的刑法112條不受軍方和保守勢力歡迎。
皮塔13日在開出的705張票中取得324票支持,182票反對,199票棄權,未能達成376票的目標。
國會今天再度開會進行第二次投票,皮塔依舊是檯面上唯一的人選,但有議員主張根據議事規則,同一個議案如果表決沒通過,在同一個會期就不能再提出,但也有人主張選總理並非一般議案,所以不適用這樣的規則。
國會就此經過一整天的辯論,議員們在傍晚投票決定到底皮塔是否可以被二度提名為總理候選人,在開出的715票中,312票支持,394票反對,8票棄權和1個不投票,確定皮塔無法被二度提名。
今天國會辯論到一半時,憲法法庭宣佈因為媒體持股案暫停皮塔的眾議員身份直到判決出爐為止,儘管總理候選人不需具有眾議員身份,但皮塔表示他尊重憲法法庭的決定,因此取下身上的眾議員識別牌放在議事桌上,並向在場的議員們揮手後步出議場,不少前進黨的眾議員站起來鼓掌歡送皮塔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