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院審理「324政院驅離」自訴案,今判前總統馬英九等4人無罪。37名自訴人的義務律師團批評,北院召開記者會,卻將他們擋在門外,並不合理;北院則反指律師團未到庭聆判,才無法在第一時間得知判決理由,律師團的指摘有所誤解。
義務律師團今天下午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上發文,指他們要參加記者會,卻被法警擋在門外,詢問公關室後,也被告知「只有記者可以參與記者會」,讓他們覺得很不合理,質疑限制記者會出席者的規範依據為何?將會發文詢問清楚。
北院晚間發新聞稿反擊,稱法庭公開宣判,就是要讓當事人聆聽判決結果及理由摘要,本案上午11點宣判時,審判長除宣示馬英九4人無罪,並準備判決理由摘要,預定要在第一時間向到場的當事人或律師團說明。
北院指出,律師團明知宣判時間、地點,卻未派人到場,為避免在場旁聽的記者陸續發問,影響法庭使用及重複說明,審判長才會告知將召開記者會,向記者統一說明判決理由,隨後再將新聞稿公開在司法院網站。
北院說,案件當事人應在法庭內聆聽判決結果及理由摘要,而不是要求參記者會,北院以不同場合分別處理功能不同的資訊揭露,並無不妥,律師團及司改會的批評應有誤解,希望各界能理解,避免誤會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