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飾演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的童星王欣逸,長大竟混跡黑幫,涉及多起暴力案,2016年更偕同夥持西瓜刀及球棒,痛毆曲姓少年,導致對方頭部重創不治身亡,桃園地院去年底依殺人罪,將王欣逸判處15年徒刑,近日民事求償判決出爐,王欣逸及其共犯須連帶賠償356萬9305元。
王欣逸2016年7月21日晚間與朋友逛夜市時,為了幫朋友出氣,和同夥持鐵鋁棒、西瓜刀,將就讀高中、行動不便的曲姓少年包圍,王欣逸先持球棒毆打曲男頭部9下,同夥再持刀揮砍、痛毆,直到對方失去意識才匆匆逃離現場,事後還開慶功宴。
曲男遭毆打後腦部受創重度昏迷,到院前就無呼吸心跳,最後搶救不治身亡。 王欣逸及其友人偵訊時坦承犯案,檢方依殺人罪嫌將5人起訴,未成年者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桃園法院2019年12月31日依殺人罪嫌判王欣逸15年徒刑,2名林姓共犯依傷害致死罪分判13年,陳姓共犯判無罪。曲男父母另外提出的民事賠償,法官判決王欣逸及其共犯,需賠償356萬9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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