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持續延燒。《自由時報》今(11)日引述匿名官員說法指控,李貞秀在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及更早前登記為候選人時仍擁有大陸戶籍,依《兩岸條例》第9-1條規定不具備登記立委候選人資格。對此,民眾黨回嗆,「現在不具名官員是在指控中選會瀆職?」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匿名官員表示,依照《兩岸條例》第9-1條規定,只能選擇單一身分,不能擁有大陸戶籍,但李貞秀直到登記完成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後,都還擁有大陸戶籍,因此中選會當初讓她登記完成,其實有嚴重瑕疵。該官員也指出,李貞秀是「老中配」,未依法放棄大陸戶籍,直到去年政府開始專案清查,才回去申請放棄戶籍。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今天在記者會上反駁,質疑這是哪一位不具名的官員所表達,並要求該官員正式站出來說明論點。陳清龍強調,李貞秀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居住超過30年以上,在不分區競選過程依中選會規定辦理登記,目前也已取得中選會頒發的當選證書,並在立法院宣誓就職,一切依照合法規定,立法委員資格的認定毋庸置疑。

陳清龍批評,賴清德口口聲聲說包容中配,但卻對李貞秀做政治操弄,建議行政院、內政部讓這個案子到此為止,讓民眾黨的立法委員可以在立法院問政、確實監督施政。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則補充質疑,這個不具名的官員到底是誰,因為這位官員事實上在說,中選會過去審查李貞秀被提名的資格已經通過並提名,還頒發了當選證書,所以這位不具名官員是指控中選會瀆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