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明秀/綜合報導
小套房裝攝影機,意外拍到老公和小三搞「連結」!一名人妻由於發覺老公陳姓商人常常不回家,最後調閱套房的監視器,發現竟然和小三黃姓女會計發生關係,一怒之下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判陳姓商人與黃姓女會計賠償人妻新台幣50萬元,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指出,陳姓夫妻倆結婚近30年,兩人買的小套房原本是放收兩人的物品,所以裝攝影機監看,未料老婆發現老公背著她偷情,經過法院審議,陳姓商人辯稱因婚姻觸礁,多次向黃姓女會計訴苦。
未料日久生情發生性關係2次,不過,當事人稱目前已結束不倫戀,甚至指控老婆違法取得監視器性愛片,不可當證據來用。

對此,法院駁斥,對於隱私或秘密通訊的侵害程度,遠低於侵害配偶權的重要性,且妨害他人婚姻權益,常以隱秘方式舉證,因此,法院合議認為,陳太太提供的監視器為有效證據,由於黃女侵害配偶權,兩人也讓陳太太受到精神上痛苦,因此判決陳男與黃女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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