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租屋處洗澡「觸電身亡」!父母氣炸怒告房東 法院判賠19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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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5歲男子在租屋處洗澡時,因熱水器漏電導致觸電身亡,父母氣炸將房東告上法院,索賠百萬餘元(人民幣)。此案件交由鄭州市金水法院進行審理,對此,法院認為死者和房東責任各占一半,因此根據《侵權責任法》,房東被判賠43萬餘元(約新台幣197萬元),並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要求。

男子在租屋處洗澡,因熱水器漏電而觸電身亡。(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男子在租屋處洗澡,因熱水器漏電而觸電身亡。(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據《網易新聞》報導,死者張姓與鄭姓女友在2019年透過房仲公司,與袁姓房東簽訂出租屋,並與其他租客一同使用浴室。後來房東和房仲公司解除關係,到租期滿後,僅透過女友口頭和袁姓房東協議續租,在續租期間的2020年12月12日下午,張姓男子在此租物出洗澡時,因熱水器發生漏電情形,導致他觸電身亡,殤年25歲,痛失兒子的張姓父母即怒告袁姓房東,要求賠償。

死者父母認為,兒子的死亡造成家屬精神上有重大傷害,而房東應確保房屋內的設施安全,對該租屋處內的電器、電路設施具有安全維護之義務,因此對兒子觸電身亡一事具有連帶責任,要求袁姓房東賠償精神撫慰金、死亡賠償金等多項費用共100萬餘元(人民幣),同時也要承擔該案的所有訴訟費、保全費。

經法醫鑑定後,張姓死者確實為電擊死亡,鑑定機構也到現場勘驗,也確定熱水器有漏電狀況。對此,法院調查後得知,事故發生前3日,已有其他租客向張姓死者告知浴室有漏電現象,因此法院認為,死者既已知漏電情形卻使用,也未告知房東需維修,但房東坦言,熱水器安裝已7、8年,年久失修,故法院判張姓死者和房東需各承擔50%的責任,袁姓房東最終被判43萬餘元(約新台幣1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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