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新竹有一名鄭姓人妻因買車認識了郭姓車友,因此互有好感並發展出婚外情。據了解,她在情人節那天未與丈夫及2個女兒度過,而是跑去跟郭男幽會,事後更被丈夫發現她傳超鹹濕簡訊,「我愛你的弟弟」,氣得向法院提告,向郭男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郭男需賠25萬元。

根據判決書,鄭女與丈夫結婚已有11年,育有2女。鄭女在買車時結識了郭男,互有好感的2人發展出婚外情,且經常用手機通訊軟體調情、互傳鹹濕簡訊。郭男曾向鄭女傳訊「我愛妳」,結果鄭女竟秒回:「我愛你的弟弟。」
鄭女丈夫有天驚見妻子外遇的簡訊內容後,鄭女曾向郭男提出分手,但對方卻不肯,並要求鄭女離婚,同樣不希望分手的鄭女也傳訊表示:「我跟你心理、身體都太合。」
鄭女丈夫得知此事後,氣得向法院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而郭男後來才得知,原來他與鄭女的鹹濕對話,是前妻翻攝後轉傳給鄭女丈夫,質疑該證據不符合正當性。法官對此解釋,郭男並無法舉出證據顯示鄭女丈夫有教唆他前妻犯行,且郭男與鄭女的對話確實有提到「做愛」、「上床」等超越朋友正常交往的情誼,已侵害鄭夫的配偶權,故判處郭男應賠償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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