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一名女子日前與人夫發生婚外情,正宮發現後氣得向她提告,遭法官判賠20萬元,但女子以「不知道男子已婚」為由提出上訴,且苦稱自己是單親媽媽,還要照顧罹癌的母親,家境十分刻苦,希望法官體諒她,不過經法官調查後發現,女子曾對人夫說過「你丟下懷孕的老婆在夜店耍真是渣」,明顯知道對方的已婚身分,最終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在人夫結婚前就開始交往,但當時正宮已懷孕,2人也將結婚,人夫卻不斷與小三偷情、發生性關係,平時女方也會傳一些親密訊息像是「我喜歡你打炮合我胃口」、「你是婚前恐懼症吧」、「你丟下懷孕的老婆在夜店玩耍真是渣」、「傳給太太看她應該會氣到直接生出來」等。

直到日前,正宮發現丈夫傳訊息給小三:「我們先從車震開始啊」、「好刺激」、「一下就爽了」、「得多試幾次」,且女方還一搭一唱回:「刺激但我不爽啊」、「真是色情」、「我比較喜歡上次那樣被硬上」等,正宮抓包後氣得決心要提告求償,最終法官也判賠人夫需賠20萬元。
沒想到判決出爐後,女子開始大打悲情牌,以「家境刻苦」為由上訴,她稱人夫隱瞞了結婚事實,「自己不知道男子已婚」,且2人聊天中所提及的「老婆」只是正宮的代稱。女子表示,她8歲時父母離異,22歲時又未婚生女,現在她還要照顧罹癌的母親,即便名下有2部車,但其中一部貨車是媽媽借名登記,另一部轎車則是為了通勤才忍痛貸款買下,她不斷請求法官能體諒她經濟拮据。

不過,法官在審理該案時,卻依照正宮先前所提出的對話紀錄認定「女子對人夫已婚是知情的」,甚至還知道正宮已懷孕,證據是因女子曾傳訊如「還說不把我當炮友」、「那我介紹我是你情婦吧」、「還有小三精神賠償費」等能證明自己已清楚角色立場的言語,故法官認為女子與人夫已超越一般朋友的往來分際及相處模式。
此外,法官還查出女子曾多次帶著小孩四處遊玩,甚至她還自己在臉書上透露跟友人一起入住中壢某精品旅館,家境看似根本並非像她所敘述的如此不堪,故法官最終駁回她的上訴,依舊判賠2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