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為了孩子仍「和前夫同居」!她被偷闖房⋯遭「硬上+狂毆」崩潰:我就像一隻被扒光的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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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有一名女子花花(化名)離婚後,她和楊姓前夫為了共同養育子女,仍同住一屋分房睡,但楊男時常向花花求歡,花花為了生活平靜只好選擇配合。但某次楊男竟強行和她發生關係,過程中花花一直哭喊掙扎還被楊男毆打,事後花花覺得自己就像「一隻被扒光的雞,光溜溜的坐在那裡。」法院審理過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罰楊男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台南有一名女子遭前夫毆打性侵,事後覺得自己「像光溜溜的一隻雞」。(示意圖/pixabay免費圖庫)

根據判決書指出,花花和前夫在2007年初離婚,2人為了養育子女,仍選擇同居在台南的住處,但分房睡,而前夫為了滿足性慾經常向花花求歡,花花為了平靜生活,便同意以一周一次的頻率發生關係。

怎料,在2020年初某日下午,花花下班回家洗完澡走出浴室發現,前夫竟坐在她的床上,花花就以「前一天已經做過了」拒絕他,但楊男不顧她的意願,仍將花花壓制、施暴、毆打逞慾。事發後花花打電話向女兒求救,最後花花在孩子的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台南有一名女子遭前夫毆打性侵,事後覺得自己「像光溜溜的一隻雞」。(示意圖/pixabay免費圖庫)

事發後,前夫坦承有和花花發生性行為,但否認強制性交,表示當天他們有先發生衝突,後來她就說「要幹就來」,他以為吵完架就沒事了,懷疑是前妻對他設局。而花花在偵訊時,她表示過程中自己不斷用哭喊說「我不要」,但楊男還是做了。她覺得自己「像一隻被扒光的雞,光溜溜的坐在那裡」,到現在仍無法忘掉可怕的過程。

後來台南地方法院勘驗醫院的驗傷報告發現,花花的左臉有挫傷,前頸部頓挫傷、前胸上緣鈍挫傷、臀部有一處壓痛、雙側前臂鈍挫傷、小陰唇2處有擦傷等傷勢。最終依照強制性交罪將前夫判刑3年6個月;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遭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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