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台中的李姓保母,先生是一名科技業者,夫妻倆靠著雙薪撐起一個家。李保母原本的收托、收入穩定,但在登記制上路後,政府將保母的孩子納入計算,育有2名6歲以下孩子的她,只能停止收托,若生下老三,全家將難以糊口,只好忍痛墮胎。
根據衛福部2017年的統計,2.6萬名保母中,50至59歲佔比最大,達39.28%。其次為40至49歲(27.91%)及60至69歲(17.86%)。整體而言,年過50的保母佔比超過5成,40歲以下的保母僅14.3%,人力老化問題嚴重。收托限制被視為歧視性規定,亦是年輕族群難以投身保母行列的主因。
李保母屬於青壯年族群,從事保母工作已數年。對她而言,保母是社會中溫柔的力量,透過照顧別人的孩子,彌補家長無法陪伴的不足。保母登記制上路前,原育有1個孩子的她,生下老二後,因老大已上幼兒園,仍可收托3個小孩。
然而,2014年保母登記制上路後,李保母因老大、老二都未滿6歲,無法繼續收托孩子,只好停止工作。懷上老三後,原想將孩子生下的她,眼見再生寶寶就無法糊口,只好忍痛將孩子拿掉。若需再收托,她必須等孩子滿6歲,但捉襟見肘的經濟狀況並不允許她這麼做。
「試想想,一個專業人員,薪水隨時可能減少,熱情何在?」李保母忍者淚水說,再生一個孩子,就會成為低收入戶,單靠老公每月5、6萬的薪水,難以撐起一個家。其他保母同業對她透露,因收入不穩定,無法維持家中經濟地位。而年輕一代想成為保母,亦會受收托限制而卻步。
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表示,依照現行規定,6歲以下的孩子,不論是否為保母自己的孩子,都算全日托。為改善收托問題,社家署目前已研擬出2大方向,包括全日托年齡下修至5歲、2歲以上就讀幼兒園的孩子只算夜托,預計年底前修法上路。
中時 林周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