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名國一女生遭6名國小同學在臉書開「公幹婊子團」群組言語霸凌長達3個月,導致鬱鬱寡歡,甚至萌念輕生。女生母親今年2月提告5人後,除台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當庭訓誡被告女生要求寫悔過書,民事庭法官也調解5人共賠5萬4000元達成和解。女生母親隨後以亡夫名義捐出一半和解金,希望事件就此平息。
不過,市府教育局主秘蔣銘娟指出,此案經校方3月6日調查後,認定該屬重大校園衝突事件,但因雙方皆有過失,加上不符霸凌的「長期性」、「持續性」等定義,因此認定非屬霸凌事件。不過,仍依獎懲實施要點分別給予當事人警告2次至小過1次懲處。
少年法庭法官審查後,當庭訓誡5名被告學生,並要求寫悔過書懺悔。民事庭經調解後,與女生同校的3名被告各賠1萬元,另2名就讀他校的被告各賠1萬2000元。
被害女生母親指出,該「公幹婊子團」群組共有12名女學生,2018年9月升上國中後,她女兒跟著國小同學加入群組,經常群聊。她懷疑女兒因為在軍訓露營時「幫人出頭」引發誤會,導致群組分兩派,進而有言語辱罵情事。
女生母親還指出,群組中以林姓女學生為首的6人,長達3個月在群組罵她的小女兒,「婊」、「賤人」、「臭鮑魚」、「當狗,狗也不配當」、「在吃屎」等,造成原本活潑可愛的小女兒,變得不太愛講話,甚至還產生想死念頭。她發現女兒遭侮辱後,才拿著資料到學校幫小女兒討公道,並向台南市警方提告5名群組中的女生公然侮辱。
中時 洪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