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求暫緩坐牢 檢不准:不來就拘提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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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被控利用立委職權向國有財產局施壓、關說,收取業者50萬元不法利益,案件纏訟11年,最高法院去年12月依圖利罪將他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南投地檢署日前囑託北檢執行發監。高向北檢遞狀聲請延緩執行,北檢4日早上收到南投地檢回覆,不准高延緩執行。

據了解,一般而言,受刑人若無正當理由,檢方不會准許延緩入監。如果受刑人拒不報到入監,檢方依法可簽發拘票拘提,甚至發布通緝。

中時 張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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