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南屯區永春東路蕭姓男子(40歲)昨(5)日晚間9時許,跑到父親的租車行酒後鬧事,其兄長(45歲)聽聞後立刻趕到,兄弟倆一言不和,弟弟持水果刀,哥哥拿球棒,兄弟倆大打出手,均有受傷,警方到場後因雙方互不提告,已依「互相鬥毆」裁處。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5日晚9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南屯區永春東路有人受有刀傷,員警立刻馳赴支援,到場後衝突已經結束,只見現場1名男子手部手臂、手掌受有刀傷,另1名男子身上多處擦挫傷,經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初步包紮檢傷,兩人均無生命危險,事後分別送往林新醫院及中山醫院治療。
警方初步調查得知,2名傷者為兄弟關係,因長期感情不睦素有嫌隙,弟弟5日晚間酒後情緒激動,與父親談話時發生不悅,哥哥聽聞後第一時間趕到,兄弟一言不和大吵一架,弟弟便進入廚房持水果刀壯勢,揮舞時將哥哥劃傷,但哥哥也未退讓,隨即拿起店內球棒回擊,導致弟弟身體受有擦挫傷等傷勢。經詢雙方當事人均不提刑事告訴,全案依社維法87條1項2款「互相鬥毆」裁處。
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呼籲民眾,在處理家庭矛盾時應冷靜理性,避免因一時衝動鑄成大錯,遇到突發事故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尋求協助,或尋求相關輔導資源,避免情緒失控釀成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