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勘災過的淹水大樓  住戶泡水車3年後終獲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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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圖/翻攝自韓國瑜臉書)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圖/翻攝自韓國瑜臉書)

3年前高雄降下豪大雨導致多處積淹水,當時擔任高雄市長的韓國瑜前往苓雅區一處大樓勘災,大樓地下室淹水災情嚴重,其中兩位住戶的愛車因未能及時移走而變泡水車,跟保全公司纏訟長達3年,一審判保全公司應各賠47萬和49萬餘元彌補住戶損失。

2019年7月19日,因豪大雨導致高雄市苓雅區至誠路大樓地下室近20部汽機車泡水,電盤進水全棟停電,兩名住戶事後向保全公司提告求償,一名住戶指稱自己剛買2年的車就變泡水車,最後只能賤價以9萬元賠售,另名住戶更表示,自己新車才剛入手一年,因泡水嚴重最後只能以16萬元出售,他們認為保全公司沒有即時安裝防水閘門,導致地下室遭洪水淹沒,因此分別求償47萬和57萬餘元。

保全公司聲稱,高雄發生豪大雨屬極端異常天候,且該大樓地勢低漥,時常淹水,當天附近出現積淹水災情時,大樓保全有使用廣播系統通知住戶盡快把愛車移出,保全人員等到沒有人移車時要裝防水閘門,積水瞬間湧入,因年紀較大無力單獨抵抗洪災,才會造成防水軸門無法順利安裝,此事屬天災,保全公司並無責任。

但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該大樓地下室的防水閘門門片距離裝設處不到1步,正常應當可以獨立完成作業,若保全員無力設置又沒尋求他人協助,導致地下室車輛泡水,保全公司應付相關賠償責任,因此判保全公司應各賠47萬和49萬餘元給2位住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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