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麟洛鄉長涉貪汙一審無罪 二審逆轉改判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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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前麟洛鄉長蔡志和遭控擔任鄉公所主祕期間涉嫌貪汙,20日二審高雄高分院掌握貪污證據,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蔡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本報資料照)
屏東縣前麟洛鄉長蔡志和遭控擔任鄉公所主祕期間涉嫌貪汙,20日二審高雄高分院掌握貪污證據,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蔡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本報資料照)

屏東縣前麟洛鄉長蔡志和遭控擔任鄉公所主祕期間,與行政室主任馮菊興為辦理鄉內綠化育苗計畫,向南投縣政府領取800棵樹木後,事後被發現轉贈給蔡姓等民眾,涉嫌貪汙,一審屏東地院認為罪證不足,判2人無罪,20日二審大逆轉,高雄高分院掌握貪污證據,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蔡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馮3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中時 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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