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夫婦居家檢疫 妻買菜夫上班警半小時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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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到出國到荷蘭,本月12日返國的陳姓夫婦,違反不得外出規定,在市區趴趴走,警方循線尋獲陳姓夫婦。(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上月到出國到荷蘭,本月12日返國的陳姓夫婦,違反不得外出規定,在市區趴趴走,警方循線尋獲陳姓夫婦。(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陳男供稱是前往公司接洽客戶,商談合約事宜,這幾天都沒進公司,所以進去蓋章。(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陳男供稱是前往公司接洽客戶,商談合約事宜,這幾天都沒進公司,所以進去蓋章。(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陳妻則離家約40分鐘,他指稱是到藥房拿藥,但警方在他車籃上發現一包菜。(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陳妻則離家約40分鐘,他指稱是到藥房拿藥,但警方在他車籃上發現一包菜。(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陳男填寫居家隔離(檢疫)對象外出記錄表。(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陳男填寫居家隔離(檢疫)對象外出記錄表。(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彰化員林警方日前接獲電子監控防疫手機通報,上月到荷蘭探親本月12日返國的陳姓夫婦,違反不得外出規定,在市區趴趴走,警方循線尋獲陳姓夫婦,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請彰化縣衛生局依法辦理。

警方表示,再接獲防疫專用手機訊息後,查核2人交通工具行蹤後,並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並動員線上警力,擴大搜尋,另外由專人監看追蹤及查訪,迅速在30分鐘內尋獲該夫婦行蹤,並通知其返家居家檢疫。

警方說,陳男供稱是前往公司接洽客戶,商談合約事宜,這幾天都沒進公司,所以進去蓋章,而陳妻則離家約40分鐘,她指稱是到藥房拿藥,但警方在他車籃上發現一包菜,懷疑是到市場買菜,會持續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追查。

據了解,陳姓夫婦公司設在二水,家住員林,上月出國到荷蘭,本月12日返抵國門,由於1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將荷蘭旅遊疫情提升至第三級警告,因此14天內有荷蘭旅遊史的民眾,都需配合居家檢疫14天。

因為昨天全台年紀最小確診個案,也是跟隨父母到荷蘭出差所染,讓附近居民人心惶惶,在巷口開設手機行的李小姐聽聞表示,快要暈倒了,完全不敢相信,為什麼不好好配合,有夠自私,應該公布這些名單,這樣才有辦法提高警覺。

員林分局長洪文宏說,防疫期間全民應配合防疫措施,若違反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中時 吳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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