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被抓包後惱羞?台中一名吳姓男子,用外掛玩網路遊戲,被該遊戲代理商遊戲橘子公司逮到,把他的遊戲帳號「永久終止契約」處分,他竟對遊戲橘子提告,指對方沒有理由這樣做,求償88萬元,而法官一查,不論是經濟部的公告,或是遊戲本身跟玩家的契約中,都有明文規定若使用外掛可解約,吳男求償沒有理由,毫無懸念敗訴確定。
男子玩手遊用外掛被抓包,竟向遊戲公司求償。(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據判決書資料,吳男主張遊戲橘子公司於2022年1月24日,將他2021年註冊的遊戲帳號永久終止契約處分,他去函詢問後得到「遊戲行為異常」的回覆,他要控訴遊戲橘子,未依經濟部公告「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他自己是超商夜班人員,遭停權對其日常生活、情緒控管造成巨大負面影響,連同損失、精神撫慰金,再依《消保法》提3倍懲罰金共求償88萬元,吳男還指稱遊戲橘子終止遊戲契約的認定是錯誤的,對他造成損害,以每月1萬元計算,至今共損失了11萬元。
遊戲橘子則指出,吳男使用名為「小艾版染色」的外掛程式,以精準挑選顏色區塊,讓他較其他玩家更易染色成功,免除購買遊戲道具染色劑需求,藉此增加操作優勢、獲取相當利益,已屬以不當方式破壞遊戲之公平性而違約,公司這邊有偵測到他從2021年10月起就開始使用這個外掛程式,依照遊戲契約的規定,才予以終止他的遊戲帳號使用。
台中地院審酌相關證據,發現吳男在全案審理時就承認有用名為「小艾版染色」的外掛程式,該程式非遊戲原來設定可使用的,遊戲橘子公司依約終止他的帳號為有理由,並非故意侵害吳的權利,至於吳主張,遊戲契約中所稱「外掛程式」沒有明定是何種程式,但據經濟部《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8條第3項第2款有載明,利用「外掛程式」等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得立即終止本契約,認定吳求償無據,予以駁回,吳男的超扯提告最終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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