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不法獲利130多萬元!台中后里有一名吳姓男子,涉嫌偷接電纜跳過台電的電錶到自己房內的「礦場」,然後全天候24小時開挖虛擬貨幣,後來被台電察覺才東窗事發,警方也查出他共偷了78萬餘度的電,讓台電損失了513萬元的電費,警方今天(17日)將他移送法辦。
吳男偷了共78萬度的電。(圖/民眾提供)
據台中保二總隊刑大偵三隊的資料,全案始於今年(112年)2月,地點在台中市后里區的某間民宅跟廠房,當時台電公司發現這2處的用電量異常,懷疑有人偷電使用。
吳男在小套房內的「礦場」被破獲。(圖/民眾提供)
偵三隊獲報後展開追查,查出承租人是現年43歲的吳男,發生用電異常的確切地點在一處大型車停車場旁邊的透天厝,跟旁邊用3個貨櫃組成的貨櫃屋,警方估算後確定此處的用電量跟實際用電量有明顯出入,跟台電人員組成聯合稽查小組,趕往現場會勘。
吳男被移送法辦。(圖/民眾提供)
而吳男所租的小套房內,也被聯合稽查小組突擊檢查,警方跟台電人員入內時也傻眼,因為現場裝了23台的8卡礦機,以及20張高階挖礦顯示卡跟1組變壓器,儼然就是個小型挖礦場,吳男遭逮後供稱,之前為了要挖礦總共就先花了數百萬,而他買的挖礦機每台挖1個禮拜可獲利80元美金,但近來「阿爾法幣」和「爾格幣」虛擬貨幣的價格下跌,他覺這樣「不划算」才偷電。
在吳男的偷電計畫中,他一開始找來一位甲級水電技師,直接把屋外台電的電纜線,跳過台電的電表,直接連到房內的變電器,再供電給他裝的23台8卡挖礦機,台電人員也根據挖礦機上顯示的電流安培數,算出他半年內就偷了78萬度的電,電費共513萬元,將對他索賠。
警方對吳男不認罪,還辯稱「硬體不是我裝的」說詞不採信,今天(17日)依依詐欺、竊盜罪嫌將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電也將對他求償513萬元,加上警方算出吳男偷電的這半年內共獲利130多萬,吳男除了牢獄之災,也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被索鉅額賠償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