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5日到鳳山區執行一件法拍屋點交,但標的物仍存有合法租約,引發承租戶群起抗爭,甚至和拍定人黃姓女代書等人爆發數波口角、拉扯;最後經承租人律師居中協調,兩方人馬同意在抗告官司判定後再協商,暫停點交化解雙方僵局。
位於鳳山區凱旋路一棟7層大樓,其中的4至7樓,原為桂華營造公司所有,後因公司倒閉被高雄地院法拍,半年前由黃姓女代書等人拍得,高雄地院上午會同黃女前往執行點交,由於點交標的物桂華營造與林女等承租人的合法租約還在,加上林等承租人事先未被法院通知承租屋已被法拍,日前才接獲黃女要求承租人強行搬遷,雙方爭議未休。
承租戶表示,他們當初是向桂華營造合法承租,並於102年進行法院的公告,有合法承租的事實,但法院執行處在法拍之前,竟然末告知他們,連事後執行點交,也末以書函告知,認為整個過程有瑕疵,甚至是偏袒買方。
承租人委任律師在點交紛爭中,以抗告中案件為由要求暫停點交,但執行點交的法院事務官仍堅持依法點交,強調抗告不能影響點交,承租戶及律師據理力爭,認為點交過程有瑕疵。雙方僵持約2小時後,協議待全案向高雄高分院的抗告判決出爐後再議,因此暫停點交。
中時 劉宥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