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台北市之前有1名男性酒店公關控訴「撿屍」,不顧喝得爛醉的女客人拒絕、狂喊「不要」,仍堅持將她帶去旅館發生性關係。不過陳男對此辯稱,當時他是被女客人「框」出場,按照業界潛規則就代表要進行性交易,且以他長年的經驗,「女性說不要可能就是要」,因此他自認並無犯法。

根據判決書,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10月31日,當時北市一名陳姓男酒店公關透過經紀人得知,有名女客人「框」他出場,於是他便把喝得爛醉的女客人帶至附近旅館休息,並趁機開始進行「前戲」,儘管女客人全身無力,但她仍強硬反抗,並表明「不要」,但最終仍被陳男性侵得逞。
女客人驚醒後,立刻向陳男的經紀人投訴求救,當經紀人趕赴現場時,只見到女客人全裸地躲在浴室哭泣,並揚言要向陳男提告。陳男在開庭時辯稱,根據酒店業的潛規則,當公關被「框」出場即等同要進行性交易,加上他多年工作經驗發現,女性說不要「可能就是要」,這才沒有選擇停手。
法官對此回應,任何性行為皆應互相尊重、兩情相悅,若是未確切獲得同意即是不同意,且對方若有沉默、猶豫也不得當作同意。另外女客人在出庭時一度泣不成聲,與性侵受害者的反應相當,更證明她事發當下並無發生關係之意願,故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
身體差要除魔!變態男帶她「上酒店做法事」…誘騙「色魔纏身」稱:只能靠啪啪趕走它
漁光島林中激戰!已婚男女大戰41回 遭抓包還喊「人家第一次當小三跟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