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泰山養豬場被抓包「用廚餘餵豬」 最高開罰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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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農業局30日前往泰山區一處養豬場稽查,發現場內及業者車輛上存放含廚餘的桶槽,且廚餘蒸煮槽及飼料槽皆留有廚餘,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最高可分別裁處100萬及300萬元罰鍰,稽查人員當場押車將廚餘送至焚化爐銷毀,並封鎖廚餘槽禁止再啟用。

稽查人員封鎖廚餘槽禁止再啟用。(圖/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農業部公告自10月22日起全面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農業局於禁令實施當日已通知轄內66場具廚餘再利用檢核的廚餘養豬場遵守規定,改以飼料或植物性廢渣餵養,並展開養豬場全面稽查。

豬場的廚餘槽未清空。(圖/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農業局30日主動聯合稽查小組至泰山區一處養豬場稽查時,發現業者明顯違反規定,立即要求將廚餘載運至樹林焚化爐銷毀,並以封鎖線封鎖廚餘槽,禁止再啟用。農業局表示,後續將依法裁處並持續至現場複查。

車輛存放含廚餘的桶槽。(圖/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農業局呼籲畜牧業者,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傳入,不得使用廚餘餵飼豬隻,後續將持續辦理稽查,倘有違規者將依法連續裁處,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飼料槽留有骨頭碎屑。(圖/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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