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博弈洗錢逾300億 茗香園冰室負責人遭求刑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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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知名餐廳「茗香園冰室」負責人羅姓男子等人,涉嫌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為非法博弈集團洗錢,金額高達30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洗錢等罪起訴羅男等35人,並對羅男求刑9年6月。

台北市知名餐廳「茗香園冰室」負責人羅姓男子(前左)等人,涉嫌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為非法博弈集團洗錢,金額高達新台幣30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5日依洗錢等罪起訴羅男等35人,並對羅男求刑9年6月。(圖/中央社)

檢方調查,羅男為了替賭博網站掩飾、隱匿不法資金去向以牟利,自民國109年8月某日起,出資購得支付平台系統原始碼,並招募技術人員負責介接支付平台系統與中國、日本及印度等地區的博弈網站,以及維護系統運行。

羅男招募黃姓女子擔任財務及秘書,另以所經營的「茗香園冰室」餐廳名義承租辦公室為據點,裝設各項設備,並與第三方支付業者、人頭帳戶收款業者及博弈網站業者簽署代收、代付等對接文件,並取得金鑰完成對接,完成架設HEROPAY洗錢跳板系統的第四方支付及「MATCHPAY」第三方支付的洗錢機房「豪杰公司」。

檢方查出,「豪杰公司」於111年6月間增設賭博營運機房部門,以經營百家樂、老虎機、體育等賭博賽事的賭博網站「RICH11」,並招募30名員工,透過「HEROPAY」系統協助豪杰公司經營的「RICH11」賭博網站其他特定博弈業者收款。

檢方統計,豪杰公司於110年7月至114年9月9日間,經營「RICH11」賭博網站及為其他非法博弈網站代收代付的方式洗錢,洗錢金額總計達新台幣306億9489萬9325元,所得不法利益則作為羅男個人獲利、豪杰公司營運資金,及羅男擔任實際負責人、黃女擔任名義負責人的「東引快刀手」餐廳的備援資金。

北檢今天依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網際網路賭博等罪起訴羅男、黃女等35人,並請法院審酌羅、黃犯罪情節嚴重,偵訊中坦承犯行,分別求處9年6月、6年以上徒刑,並沒收非法洗錢金額達306億9489萬9325元及羅男、黃女等被告的犯罪所得。(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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