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網紅蔡阿嘎與前員工蘿拉(林沛蓁)因「AB 合約」陷入法律糾紛,士林地檢署如今認定,她造成公司損失多達2236萬,並且透過各種方式洗錢,金額來到1762萬元,最終依背信、商業會計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將她起訴。

《ETtoday新聞雲》報導,起訴書指出,蘿拉擔任蔡阿嘎公司的行銷人員,負責和廠商接洽及議約,不過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要求廠商把合約弄成兩份,也就是「AB 合約」。
蔡阿嘎先前也指控,蘿拉在公司內部使用的是A合約,再用另一間公司的B合約、發票向廠商請款,但B合約只有她自己知道,所以款項全部流入蘿拉的口袋,一共有20多間廠商受害。
檢方指出,涉及本案的款項多達2236萬,蘿拉拿到錢後,涉嫌透過轉帳、提現或是購買精品等方式來洗錢,累積犯罪所得1762萬元,最終依背信、商業會計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