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網紅「亞亞」因涉及發表武統言論,遭移民署廢除其在台依親居留資格,若未於期限內自行離開台灣,移民署將採取「強制驅逐出境」手段,至於執行強制出境所需支出費用,應由其自行繳納或在台保證人負擔,屆期不繳納,則會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陸配網紅「亞亞」本名劉振亞,經營抖音帳號「亞亞在台灣」,自拍網路影片,因涉及發表武統言論,遭移民署約談。而移民署約談後認為,劉振亞涉有「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情事,廢止依親居留,命她10日內出境,且5年內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最遲要在25日深夜離境,如果沒有自行離開,移民署將施以強制力。
亞亞今(25)日上午10時與家人和民團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一起到內政部前開記者會,表示自己是在大陸出生,婚後在台灣生活十幾年,她親眼見證兩岸的變化,今日已經是25號,她將被驅離台灣,但是她願意站出來邀請大家跟她公開辯論,因為她不希望兩岸發生戰爭,主張和平統一。
劉振亞最遲要在今(25)日23點59分前自行離開台灣,且管制5年內不得申請依親居留。若沒有在期限內離台,移民署將採取「強制驅逐出境」手段,確認劉振亞行蹤後,將其帶往機場強制驅離。至於強制驅離的相關費用,移民署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9條與《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執行強制出境所需支出費用,應由其自行繳納或在臺保證人負擔,屆期不繳納,得依法移送強制執行。